近日,教育部出臺《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力主推動中小學幼兒園成立家長委員會。
文件指出,家長委員會可以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計劃和重要決策,特別是事關學生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家委會要向家長通報學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準備采取的重要舉措,聽取并轉(zhuǎn)達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向?qū)W校及時反映家長的意愿,聽取并轉(zhuǎn)達學校對家長的希望和要求。
文件要求有條件的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及幼兒園都應建立家長委員會。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在自愿的基礎上,選舉出能代表全體家長意愿的在校學生家長,組成家長委員會。
在家委會的各項工作中,特別指出了“減負”工作。家委會要支持和推動減輕學生課業(yè)負擔。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引導家長監(jiān)督學校的課業(yè)負擔情況,及時向?qū)W校提出意見和改進的建議,與學校共同推進素質(zh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