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翩一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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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試行住房公積金提取新規(guī),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可申請?zhí)崛”救速~戶余額。
去年廣州市也曾制定類似方案,最終卻未獲通過,原因是與國務院《公積金管理條例》相左。
同樣的探索,不同的命運,多少反映出這一推行多年的制度面臨的尷尬:用來看病,涉嫌違規(guī);用來買房,杯水車薪。
面對高企的房價,住房公積金對買房有多大作用?喚醒沉睡的資金,規(guī)則與實踐之間,有無良方?
治大病
公眾歡迎,卻與政策矛盾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于今年9月1日開始試運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患惡性腫瘤等9種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此舉一出,市民普遍歡迎,認為該規(guī)定合情合理且人性化。
有市民表示,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的錢屬于自己,提取公積金治病救命合情合理;也有市民認為,現(xiàn)在房價高企,住房公積金解決老百姓住房問題的功能有越來越弱化的趨勢,應該進一步強化這一功能,讓公積金成為解決多數人住房問題的一道屏障,最終實現(xiàn)人人享有住房保障。
深圳的做法并非獨創(chuàng),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年也曾經做了類似方案。按照方案設計,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但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并沒有通過該方案,至今仍束之高閣。
廣州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廖烈友介紹說,他們曾經進行廣泛的調查,很多職工反映,自己的公積金買房子遠遠不夠,不如用公積金的錢治大病救命。為此,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做了“重大疾病公積金提現(xiàn)”的方案,但在討論時,始終繞不開國務院《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廣州市只能暫緩了該提議的討論,等待國家相關部委對條例的解釋或修改意見。
有業(yè)內人士表示,國家設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目的是為了協(xié)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各地如何充分利用這一制度,更好地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始終是公積金的核心。問題是各地房價不斷攀升,公積金在解決住房問題中的作用越來越弱化。為此有職工表示,住房公積金買不了房還救不了命,那不成了一個擺設?想買房
杯水車薪,只能望樓興嘆
今年30出頭的王非大學畢業(yè)參加工作8年,他認為自己屬于典型的“買不起房,也享受不到政府住房保障”的夾心層,如今與女朋友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
他查詢了一下自己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僅僅6萬多元。女朋友晚參加工作幾年,公積金更少。而現(xiàn)在廣州市房價高企,一套再小的兩居也要上百萬。以20年七成按揭計,首付、裝修加其它費用不低于40萬。按等額本金計算,月供達5420元。兩個人那點可憐的公積金根本就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用公積金貸款,利息可能會稍微低一點。但售樓小姐告訴他,公積金貸款放款時間長、手續(xù)繁瑣,還不如用商業(yè)貸款,可以在總房價上打個九八折。
不管怎樣精打細算,有一點王非很明白:如果打定主意買房,可能不僅會把他們兩個人這些年的積蓄掏空,每個月還要背上沉重的還貸壓力,甚至會搭上雙方父母的養(yǎng)老錢,這將嚴重影響他們3個家庭的生活。他說,如果他們兩個人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能夠支付首期,每個月的公積金能夠支付月供,就最理想。但這個想法似乎太不現(xiàn)實了:目前水平的公積金,放在10年前廣州房價均價4000元、一套兩居室總價30來萬時還行,現(xiàn)在只能望樓興嘆了。
據介紹,2010年,廣州社會平均工資達到4501元。很多企業(yè)按8%比例繳存并補助住房公積金,即個人繳360.08元、企業(yè)補助360.08元。據此,廣州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每月可存入720.16元。而同期廣州房價均價高達13107元/平方米,一套80平方米的兩居室總價104.8萬元。
盼探索
房價高企,相關改革跟進
目前各地住房公積金普遍面臨“用來買房遠遠不夠”的尷尬。以廣州為例,自1992年設立住房公積金以來,近20年間36600多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參繳,覆蓋職工299萬,基金累計存入1746億元,支取1053億元,基金余額693億元;而同時,20年積累的基金規(guī)模,僅僅相當于2010年廣州房地產一、二手樓一年的交易額。
近20年來,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共發(fā)放貸款22.8萬戶,貸款總額621億元,支持職工購買住房1600萬平方米,收回貸款263億元,目前基金余額358億元。也就是說,廣州市參加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中僅有一成左右選擇了公積金貸款買房,交易面積還不如目前廣州十區(qū)一、二手樓一年的交易面積——2010年,廣州十區(qū)一、二手房屋交易面積1887.06萬平方米。
廣州市房地產協(xié)會專家組成員、房地產研究專家韓世同表示,目前廣州市住房的矛盾在于房價的過快增長與老百姓收入增長的相對滯后,這讓公積金在現(xiàn)在的條件下不可能起到很突出的作用。但是有關部門可以研究,如何推動公積金在解決職工住房問題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甚至可以成為“住房保障”體系中的一環(huán),這樣的探討將非常有意義。
針對利用住房公積金買房困難的現(xiàn)狀,目前一些地方對公積金的存繳做出了一些探索,例如一些地方在不與國家相關法規(guī)沖突的前提下,將公積金繳存額度由5%放寬到20%或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并簡化公積金貸款環(huán)節(jié),以方便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
這些做法在一定意義上強化了公積金的作用。
濟南:12種情況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新華網濟南5月30日電(記者王志、錢榮)濟南市政府近日發(fā)布《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等12種情況下,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但一般的家庭裝修、裝飾不能提取。
濟南市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zhí)崛∽》抗e金賬戶內的余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償還自住住房貸款的;正式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出共同居住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規(guī)定比例的;因工作調離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業(yè)費的;失業(yè)或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兩年以上,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非本市戶口在本市務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其他情形。
濟南市規(guī)定,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公積金中心應當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欺騙手段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中心應當責令借款人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